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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趣閣 - 言情小說 - 我的世界從此多了一個你在線閱讀 - 分卷閱讀3

分卷閱讀3

    ,我們一個學校的?!?/br>
    我將信將疑。

    他補充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那時候你也常常去圖書館,常常打擾我的工作?!?/br>
    人的記憶也許也像是一個巨大的圖書館,遠去的、陳舊的、被丟棄的記憶都放在偏僻的一個個小屋子,拉上厚重的絨布窗簾,鎖了沉重的木門,漸漸落灰,鼠咬蟲蛀。忽然有一天,不知哪里來的一只手“唰”地一下點亮了燈。

    哦。原來是他。

    我竟然忘了他。

    大學的時候,我的周末常常在圖書館度過。

    那時候更好,可以帶著自己的包、自己的小零食、自己的筆記本在圖書館的閱覽室呆一整天,又安靜又自在。

    但是呆久之后,慢慢就會失去目標,滿書架的書你已經挑過你最喜歡的,然后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。于是我無師自通地開始挑選那些“別人挑過”的書,這個道理就和迷信某寶最高銷量一樣。

    我們學校圖書館還書流程是這樣的——學生把書給前臺管理員們,管理員把書壘在小書架上,小書架帶著滑輪,然后來圖書館勤工儉學的學生就負責干體力活,推著小書架到各個樓層,按照編號把書放回書架。

    于是,我就在他們推著小書架進來之后,霸在小書架邊,把這些書再挑一遍。

    這種行為其實略討厭——打亂了書籍擺放順序,又耽誤了他們的工作時間。

    我也收到過嫌棄的白眼和嘆氣。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規(guī)蹈矩的生活也有點悶,我竟然在這其中生出了樂趣。

    大概,有時候總想做點小壞事,也是人的劣根性。

    但是有一個人,和其他人都不一樣。

    他要是被我攔截了,既不生氣也不著急,他就自己也找一本書,靠著墻,靜靜地看書。

    他讓我覺得驚奇。

    驚奇又有趣。

    那時候圖書館窗子很大,窗外就是一小片樹木,再遠一些就是足球場,一片靜謐的綠蔭之后就是穿著五彩絢麗的人群。

    那時候常常都是陽光明媚的天氣,我們兩個不認識的人,就各坐在窗臺上,慢悠悠地翻書。那時候的時光都像只溫柔的貓,踮著腳,翹著尾巴,不慌不忙地從人的肩頭踩過。

    室友阿朝沒多久就發(fā)現了我這點小心情。

    她跟著我去圖書館,偷偷瞄他。

    既小心翼翼,又帶著明顯的做賊心虛。

    我被她氣壞了,但更讓我生氣的是,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聯系電話,還自信滿滿地篤定他對我有意思。

    那之后,我就不那么常去圖書館了。

    我或許對他有些好感,但我并沒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牽扯。

    沒想到,居然這么久以后,在另一個圖書館,我又遇見了他。

    可我竟然已經忘了他。

    我結結巴巴地說,不好意思,沒認出來。

    然后,幾乎,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我說幾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但是我的腦子里,除了擠得滿滿當當的羞恥和尷尬之外,還有一點點空隙寫著心悸。

    其實作為一個長期單身的人,我偶爾也會看看網上各路人馬做的“單身人群分析報告”,這些東西,基本上把人分門別類,好像物品一樣擺在不同的架子上。

    但我在哪個架子上?我無法坦然戀愛的原因是什么?

    和舊時光一同重現的還有那時候未曾宣之于口的曖昧情愫。喜歡,其實從未停止,但是,在一起,卻始終不曾成為必要。

    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學時候的舊書。

    當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電話寫在紙條上夾在了書本里。我找得滿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時候,賣了一些紙殼和舊書本。大約是那時候一起混著賣掉了吧?

    我茫茫然若有所失,又覺得大松了一口氣。

    然而,過了這個月,書到期,到底是要去圖書館還書的。

    又遇見他。

    我還了書。

    然后轉頭就飛快地上了樓,取消了這張借書卡。

    下樓梯,他卻在最后一階等我。

    我跟他錯身而過。

    他問:“你到底是怕我,還是喜歡我?”

    喜歡和怕有什么差別?都是想這個人來就心悸。

    何況,我這人最愛自己,談戀愛卻是要愛實實在在的一個別人。

    別人!意味著多少不可捉摸的風險。

    簡直是把刀遞到對方手上,還要去擁抱他。

    但是這樣軟弱的蠢話如果說出了口,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癥了。連我自己都知道這是妄想。

    我硬著頭皮冷笑:“我干嗎要怕你?”

    “那就一起吃個飯吧,校友?!?/br>
    吃飯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顧的栗子店旁邊。

    好記性的老板娘一看見我就說:“一斤栗子?”

    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。

    我冏得要死。

    他倒是點點頭和老板娘說,吃了飯再來買。

    菜上了桌。

    他點了話梅排骨,白灼菜心,酸菜魚湯,土豆牛腩。

    我們默默地吃飯,間或說幾句話,只是周到,不過分熱絡。

    吃完飯出來,他果然給我買了栗子。

    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,問我:“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機號碼了嗎?”

    我低聲報給他。

    他記下來,把栗子遞給我。

    等他走遠了,我才想起,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那張寫著他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,被我無視和丟棄了。

    我站在風里,想,我們根本還沒有在一起,但我卻已經開始想念你,多么可怕。

    回家以后,我收到了陌生號碼的短信。

    沒頭沒尾地問我:到家了沒?

    我還沒來得及回復,第二條短信接踵而至:我是蒙達。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么吧。這次一定記住了。

    我捧著手機,忽然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,只能把頭蒙在被子里。

    原來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看穿你,是一件這么有趣的事情嗎?晚上睡覺的時候我想,好像也不是太壞。

    我雖不再去圖書館,但我卻還是時不時和他見面。他只周六休息,我們就偶爾周六見一面。我們聊天,說一些瑣碎的小事情,最近的有趣見聞,各自的休閑喜好,偶爾的煩惱和郁卒。

    但相顧無言的窘境還是漸漸變多。

    我這時候才后悔起來。真應該多多和男生聊天,練練手的,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。果然,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練習的。

    我還在神游,想要如何臨陣磨槍,找到下一回見面聊天的訣竅。他卻問我,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學聚會。

    “大學室友聚會,大家都說有家屬一定帶家屬,你要不要跟我去?”

    我心猛地一跳,看到了這段關系的警戒線。

    據說人總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