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 戰(zhàn)五渣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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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周圍還有其它人在走路,但胡艷一眼就注意到了林芳華。 她扎著兩個麻花辮,明明穿著一套土的不能再土的碎花上衣和褲子,卻將她的腰肢襯托的不盈一握。 那鼓鼓的胸脯,那嫵媚嬌艷的臉蛋,一雙杏眼猶如會說話一般,只是看一眼便覺得勾魂攝魄。 就連她一個女人都不得不承認(rèn),這個女孩是真的好看,比家里日歷上印著的那些南港明星都要好看的多。 胡艷的眼皮子狂跳,這女孩一看就是不安于室的類型,他們家陳斌絕對壓不??! 無論如何,她都不能讓這女孩繼續(xù)禍害自己兒子。 整理一下衣服,她走上前去一臉高傲地開口,“你就是林芳華?” “你是?” 林芳華正要走進院里,聽到中年婦女的喊聲之后頓住了腳步。 中年婦女穿著時下城里人最流行的的確良襯衫,腳踩牛皮皮鞋,一看就是家里有點礦的。 林芳華很確定,她不認(rèn)識這個中年婦女。 見林芳華打量自己的穿著,胡艷心中的優(yōu)越感更甚,居高臨下地開口道: “我是陳斌媽,陳斌在家里總是提起你,說你們一家三口寄居在舅舅那過的挺不容易的,我雖然很同情你,但我覺得做人心思不能太多,你說你長這么漂亮找誰都行,為什么非要招惹我們家陳斌? “陳斌現(xiàn)在在一中讀書,一中的老師都說他是重本的苗子,將來是要往燕京考的,你覺得你從農(nóng)村來的,又是個體戶,配得上我們家陳斌嗎?就算你現(xiàn)在在城里租了房子,也改變不了你是農(nóng)村戶口的事實,你難道不知道,就算是交朋友,也是要講究門當(dāng)戶對的?” 這種狐貍精,出現(xiàn)在陳斌面前簡直就是在影響陳斌學(xué)習(xí)。 就算她插班進了西縣二中又怎樣,大學(xué)能是那么好考的? 反正她是絕對不同意自己兒子跟這狐貍精處對象,就算是當(dāng)朋友都不行! 直到現(xiàn)在,林芳華才終于明白這中年婦女話里的意思。 她是在說自己配不上陳斌,讓自己離陳斌遠(yuǎn)一點啊! 林芳華就覺得這事兒有點好笑,從頭到尾,她也沒對陳斌表現(xiàn)過哪怕有一絲兒想跟他處朋友的意思?。?/br> 這陳斌還沒對自己表白呢,陳斌他媽就直接來阻攔了。 這一家人怕是腦子有坑吧! 我們的林國醫(yī)雖然很不想跟腦子有坑的人一般見識,但怎么著這中年婦女也是自己的房東。 眼看著店鋪就要開業(yè),雖然她不怕事,但能少一事還是少一事的好。 于是她耐著性子解釋了一句,“你誤會了,我還在讀書,壓根就沒想著找什么對象,我跟陳斌也不熟,就是租院子的時候見過兩面?!?/br> 胡艷當(dāng)然不信。 不熟陳斌能同意改造這個院子? 看著自己好好的房間被砸了個門,胡艷氣不打一處來。 她就不信了,一個小姑娘她還能收拾不了? 冷哼一聲,她再次開口道: “就算你跟陳斌不熟,但你住這院子是我們家的,我想讓你走,也就是一句話的事兒!” 胡艷看林芳華的眼神很是不屑一顧。 就好像林芳華是地上的螞蟻,她隨便都能捏死一般。 林芳華壓根就不看在眼里。 前世極品的人她見的太多了,陳斌媽在她眼里充其量也就是戰(zhàn)五渣的水平,連撕都不夠她撕的。 不過就沖她是自己的房東,林芳華懟人還是委婉了很多: “沒錯,你想讓我走的確是一句話的事兒,但陳斌馬上就讀大學(xué)很需要錢吧,不然你也不會把自己的祖產(chǎn)都給租出去對嗎?這年頭能每個月都拿出來150塊錢不眨眼的,除了我我想在西縣并不多吧?!?/br> 這個小吃鋪在學(xué)校門口,離工廠也近,倒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段。 傳單都發(fā)出去了,開業(yè)的時間也定了,臨時換地方雖然會損失很多,但林芳華不怕。 西縣那么大,并不是只有這一個院子可以租,她相信家人也都會支持自己的選擇。 不過是損失一點錢而已,怎么著也比之前白手起家好的多不是嗎? “你……你得意什么,不就是個個體戶?” 胡艷沒想到這小姑娘如此厲害,居然把她的心思全都給猜中了。 沒錯。 她跟陳斌爸雖然都在上班,每個月的工資也就是160幾塊錢,這點錢雖然在西縣看起來多,但要供養(yǎng)一個大學(xué)生是遠(yuǎn)遠(yuǎn)不夠的,所以她才想把家里返還的祖產(chǎn)租出去。 能拿出一個月150塊錢的,大都是雙職工有正式工作的人。 單位給分配房子,他們自然不會再花錢另外去租,就算是租也不會租這么貴的。 剩下的就是一些中低收入的人,他們連自己的生活都成問題,更不會花這么多錢去租房子了。 他們租的都是那種大院子,幾家人合伙住一起的那種。 她這院子自打準(zhǔn)備出租以來,半年都極少有人問津,所以當(dāng)初陳斌說要負(fù)責(zé)這院子的時候才毫不猶豫地答應(yīng)下來。 終于能租出去她自然不想再把房子收回來,她不過是想嚇唬一下眼前的小狐貍精而已。 可是很明顯,小狐貍精不吃她這一套,還說自己不敢趕人,這快把胡艷給氣死了。 這一生氣,說出去的話就有些沖動: “就沖你把墻給我砸個洞,我還真不想把院子租給你,識相的話你們馬上給我搬走!” 聽到這話林芳華倒是有些意外。 她原本還想著陳斌媽不會這么快把自己趕走呢。 畢竟每個月150塊錢,一年就是1800塊錢,在這個年代可是很大一筆錢。 陳斌媽這連眼睛都不眨視金錢如糞土的精神讓林芳華佩服,于是她也不再多說話,直接把之前跟陳斌簽好的合同翻了出來: “那好,我馬上就搬,不過我們之前簽的是兩年的合同,如有違約需要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房費,也就是450塊錢,當(dāng)然,您是違約的一方,這錢是您賠償給我的,還有這個月剩下的房費您也要一并退我,加起來一共是525塊錢,我給您把零頭抹掉,您只需要給我500塊錢就行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