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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口記錄,這次不僅將時間拉長至5月17日,還一并查看從郊區(qū)回市區(qū)的記錄。只要兇手施以上述詭計,一定會留下點蹤跡來。幾天后,組員們黑著眼眶將結(jié)果呈了上來。程龍海的黑色奧迪的車牌號A3682于5月15日上午7點13分留下出市區(qū)記錄后,沒有找到任何回城記錄。考慮到嚴密性,連5月18日尸體發(fā)現(xiàn)那天的記錄都一并查了,確實沒有再找到任何相關(guān)記錄。出人意料的是,俞任杰的推理錯了,程龍海的那輛奧迪于5月15日出城后,再也沒有回來。[27]第二部分自殺的丈夫第四章燒炭的丈夫(6)難道兇手在快餐店留下記錄,真的只是為了證明程龍海是自殺?如果是處心積慮地反偵察,知道警方會進快餐店取證,那么兇手一定十分了解警方慣用的偵查手段,他知道可以通過死者胃部食物的消化情況推斷死亡時間,但為什么又犯下買豬rou漢堡的低級錯誤?抑或兇手不了解這一法醫(yī)知識,也不知道死者吃過什么,只是猜測死者會在路上吃早餐罷了。但他又怎么能肯定死者不會在家里吃早餐?警方要是沒做這方面的調(diào)查呢?除非他清楚死者一定不會在家吃早餐,并且能引導警方關(guān)注早餐的問題…能做到這兩點的,只有一個人,那就是他的妻子,周靜。周靜的嫌疑還未洗清之際,只有一個人是完全相信她的,那人自然就是郝晉陽。郝晉陽為她憤憤不平:“你們怎么能懷疑周女士呢?她那天哭得多傷心?。〔徽撜l是兇手,都不可能是她!”說著這番話的時候,他的心里想起了之前性窒息案中的陸小姐。兩人結(jié)合的起因是愛情,這么相愛過,怎么可能會想殺掉對方呢?反而只要想到對方的死,就會痛苦難過吧,他這么想。程斌和俞任杰沒有想通為何郁山一路的收費口只留下了奧迪A6去程的記錄,卻沒有回程,難道程龍海的車真的是在5月15日到達山腳下,再也沒有回來么?他們開始思考更迂回的方式,或許兇手在通過收費口后沒有直接將車開回,而是將車??吭谀程?乘坐了其他交通工具折回并制造不在場證明。稍后他再一次回到奧迪中,將車停在山腳下。但這與其說是兇手的心思縝密,不如說是警方為了到達結(jié)論的牽強附會,實際上并沒有誰會這么做,一輛停在路邊的奧迪反而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。但他們還是決意在這個方向上嘗試一把,不論怎樣來回,汽車一定會留下過路的證據(jù)。二隊著手調(diào)查從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間,通往山腳必經(jīng)之路的監(jiān)控錄像,特別是岔路口以及停車場的攝像頭,企圖發(fā)現(xiàn)那輛奧迪A6的蹤跡。但車輛繁多,車與車之間相互隱蔽,遠不如調(diào)取高速收費口的數(shù)據(jù)來得方便??戳撕脦滋?,出了收費口后,愣是沒找到那輛車的蹤跡。這輛車牌號為A3682的黑色奧迪,竟然明白無故的消失了,就像是一輛幽靈汽車。當陷入僵局時,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手上所有的資料和線索再梳理一遍,查看是否有邏輯上的漏洞與盲點。二隊找了個會議室,開展大腦風暴,不論說的是不是在理,大家都可以發(fā)表自己的意見。那天胖胃公然在會議室里啃甜甜圈,一整盒的甜甜圈,十分鐘不到就吃了三個。程斌罵道:“你的嘴巴除了吃還能做些什么,說說看,有什么想法?”胖胃鼓著腮幫子搖頭:“沒有,我都聽隊長的?!?/br>程斌又要批評他,還未張嘴先愣了一下:“程龍海是在進餐后一個小時左右死亡,如果他吃的不是早餐呢?”胖胃最先反應(yīng)過來:“他的死亡時間是從晚上11點到早上9點,肯定不是晚飯,所以我們一直以為他吃的是早飯,但有可能是夜宵哇!我也喜歡吃夜宵,前天晚上吃了小龍蝦,一次吃了四斤,真好吃!”這個發(fā)現(xiàn)令人欣喜不已,但這陣興奮并未持續(xù)太久——就算是夜宵,那又怎么樣呢?見一桌的人又垂下臉去苦思冥想,俞任杰舉起手來:“那啥,我有個想法,你們要不要聽?”程斌許了。俞任杰捏起一只甜甜圈,見一屋子的人都看著自己,又自覺地放了回去:“如果吃的是夜宵,有可能程龍海在5月14日的晚上就遇害了,這個大家都能想到是吧?我在想,有沒有可能14號晚上的時候,奧迪也已經(jīng)到了郁山?”大家驚訝地看著他,開始思考這個說法的可行性。程斌先給予了否定答案:“如果在14日奧迪就停在郁山附近的山腳下,15日的高速收費口記錄又是怎么來的?”俞任杰說:“如果在14日晚上把車牌拆下來呢?”“把車牌拆下后更換到自己車上,第二天早上再次經(jīng)過收費口,等完成不在場證明后另找時機把車牌送回去…倒是有可能?!背瘫笸兄掳忘c了點頭:“收費站只記錄車牌號,我們確實沒有查過5月15日之前的收費口通過記錄?!?/br>這時郝晉陽出了聲:“我覺得不可能,這兩天監(jiān)控視頻我看得最多,收費口錄像里掛著那張車牌的就是那輛奧迪A6,黑色的,型號也一致?!?/br>大家又嘆了口氣,但這時俞任杰提出了另一個設(shè)想:“如果兇手的車與死者的車款式型號都一致呢?”程斌沉思片刻,開口:“周鵬并沒有借到錢來買車,但不排除租車的可能。我們不妨沿著這個思路查下去,反正已經(jīng)看了這么多監(jiān)控錄像,不差14日這一晚上的。”郝晉陽等人頂著黑眼圈嘆了口氣,繼續(xù)埋頭于錄像及數(shù)據(jù)中去。原本并未對此設(shè)想抱有多大的希望,但調(diào)查結(jié)果讓人欣喜不已。連接市區(qū)與郁山的高速收費口登記了程龍海的愛車的另一次通過記錄——時間為5月14日晚上11點48分。但奇怪的是該收費口有程龍海的車牌在14日晚上與15日早上前往郁山的通過記錄,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回程記錄——即同一輛車在連接兩地的唯一通道上出去了兩次,都有去無回。這倒符合俞任杰提出的更換車牌猜想:兇手于14日晚上已經(jīng)將程龍海殺害并連人帶車將其拋在距離郁山景區(qū)五十公里外的樹林里,拆下車牌后返回。第二天開出一輛同色同款的汽車,換上死者的車牌號,并假扮死者再次經(jīng)過收費站,為自己創(chuàng)造不在場證明,之后只需更換另一張車牌回城即可。而晚上10點后,郁山附近的公交已經(jīng)停運,故猜測兇手14日晚上是用汽車回的城。抑或他有幫